二、澄清内容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中条款中所有涉及《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均修改为《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2.第四章 评标办法 5.1.1条中删除《制造商企业(单位) 类型声明函》 ;以上修改均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鞍山市中医院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新营路15号
联系人:王达明
2、代理机构
名称:鞍山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153号4楼东侧
项目联系人:宋志涛
联系电话:0412-52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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