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88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美雅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永顺路8号附3号 | 15,470,204.57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美雅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1040000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航天院区(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净居院区(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18号)及其他指定地点的物业服务内容,如保洁、运送、综合维修服务等等,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 根据招标文件内服务要求执行,如总体要求、人员配置要求等等,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 | 根据招标文件内服务标准执行,如各岗位服务内容及标准等等,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
吴昊炳(采购人代表) 、 金华(采购人代表) 、 曹焜栩 、 付晓 、 李晓燕 、 李家贵 、 任绍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4210200028558[2024]01861,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8124。
四、服务要求:
一、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各项服务应深度结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医疗卫生行业所涉及的服务要求,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
五、服务标准:
(1)建立环境保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管理、培训、巡查、监督,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清洁率100%,达到质量标准如下:
①室外:道路地面干净,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绿化带、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对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及时完成垃圾桶内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能超过2/3。
②室内:墙面、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灰尘、无蛛网;门框、窗框、窗台、纱窗、玻璃、扶手、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印记;中央空调风口干净,风口、排风扇目视无灰尘、污渍;物品家具、陈列设施(含桌、椅、凳、床、柜、架、板、灯、帘、设备带、电视机、转运轮椅、开水机、直饮水机等)排列整齐,干净无尘;大楼内垃圾日产日清;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电梯厢壁、电梯门、框上保护剂,电梯每日进行消毒;地毯、地垫清洗。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
名称: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结核病防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
联系方式: 028-64369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七号楼
联系方式: 028-859881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黄琴
电话: 028-85988124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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