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02 | |||||||||||||||||||||||||||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补充购置新城区分院部分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项目(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 | |||||||||||||||||||||||||||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2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采购范围: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补充购置新城区分院部分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项目(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2、采购内容:内镜清洗消毒器2台。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4、质 保 期:三年(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交 货 期:国产产品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进口产品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止。 | |||||||||||||||||||||||||||
三、中标情况 | |||||||||||||||||||||||||||
|
文章推荐:
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一批(五)中标公告(采购包1、2、3、4)
【平公资采2025828号】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补充购置新城区分院部分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项目(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包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