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分包金额:100万元以下)
二、项目编号:2024-JQ11-W1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3个分包,以分包为最小投标供应商,每分包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2.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目限价(万元) | 项目分包号限价(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7 |
| 血栓弹力图 | 见附件 | 台 | 1 | 25 | 25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浙江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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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过氧化氢消毒机 | 见附件 | 台 | 2 | 23 | 46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浙江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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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 |
| 清洗消毒机 | 见附件 | 台 | 1 | 25 | 25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浙江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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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4 |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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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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