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ZW-2024-A001
项目名称:化州市新安中学学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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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报价方式:折扣率(%)。 (2)折扣率:50%≤100%。 (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填报折扣率时,应根据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响应,即认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该损失的求偿权。成交折扣率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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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退(换)货响应时间要求 | 服务期内出现退货、换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确保食材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快捷便利的方式尽快处理,不能耽误学生用餐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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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楚,本项目为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用餐需要,自由选择配送食材的品种、数量,按实际配送数额结算,采购人无法预计单次采购数量和金额,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经验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物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均有食品检测报告。 (5)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运输及检测费用。 (6)由于食材卫生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食材质量安全监督的各项规定。 (7)成交供应商必须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须在中选服务期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以成交供应商名义投保)。 (8)保证食材有合法来源渠道,在食材货物安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食材合法来源率达100%。 (9)有能满足项目需求的食材存储能力和完善的食材进货查验流程。 (10)采购人如需临时采购食材,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配送。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配送,成交供应商可就近委托其他供应商负责供货配送,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计算在月结费用内。 (11)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供应物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获得允许后方可变更。 (1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的有效的发票。 (1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就实施转包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如因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 |
| 2 | 具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具体内容及需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品种: (1)鱼类: 鲈鱼、大鲢鱼、鲫鱼、鲩鱼、虾、鳊鱼、魽鱼、边鱼、黄骨鱼、生鱼等。 (2)鲜肉类: 猪肉(含内脏和骨)、牛肉、牛腩、羊肉等。 (3)三鸟、禽蛋类 鸡、鹅、鸭、鸡蛋、皮蛋、咸蛋等。 (4)蔬菜类: 豆角、平菇、番薯叶、紫茄瓜、杏鲍菇、丝瓜、莴笋、鲜冬菇、小白菜、冬瓜、香干、大白菜、凉瓜、老豆腐、包菜、佛手瓜、白豆腐、油麦菜、西红柿、油腐、沙葛、香芋、水鬼重、菜心、红萝卜、酸豆角、生菜、白萝卜、马蹄、包芥菜、西芹、酸菜、芥菜仔、云南小瓜、红椒、大韭菜、莲藕、洋葱、小韭菜、蒜心、大肉姜、韭王、菜花、葱、蒲瓜、土豆、大蒜苗、节瓜、兰豆、芫茜、水瓜、西兰花、指天椒、紫苏、青瓜、青椒、淮山、南瓜、红椒、芋头仔、鲜笋、甜玉米、芥兰、苦笋、糯玉米、红葱头、番薯等。 (5)水果类: 苹果、香蕉、红提、火龙果、香梨、红圣女果、雪梨、番石榴、粉蕉、蜜柚、黑美人西瓜、橘子、四会砂糖橘、皇帝柑、甜橙等。 (6)粮油类: 大米、调和油、花生油等。 (7)包点粉面类: 河粉、饺子、艾糍、猪肠粉、云吞、粉角、桂林米粉、叉烧包、萝卜糕、全蛋面、生肉包、馒头、米粉、奶黄包、汤圆、锅仔粉、豆沙包、咸肉粽、陈村粉、核桃包、糯米鸡、豆仔糍等。 (8)调味品、配料: 面粉、糯米粉、生粉、白糖、蚝油、豆豉、幼沙糖、南乳、胡椒粉、红糖、腐乳、橄榄菜、黑糖、海鲜酱、十三香、9度米醋、柱侯酱、火锅料、糯米甜醋、黄豆酱、花椒油、陈醋、叉烧酱、花生酱、大红浙醋、xo酱、辣椒酱、甜醋、芝麻油、喼汁、醋精、黑胡椒汁、卤水汁、幼味精、头曲 52 度、盐焗鸡粉、白醋、双蒸酒、榨菜、生抽、料酒、鸡粉、老抽、浓缩鸡汁、海水自然晶盐、低钠加碘盐、自然晶盐、精选海盐等。 (9)干货类: |
| 3 | 食材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配送给采购人的各类粮油、副食品、包点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卫生的标准,符合营养健康的标准要求,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材,确保食材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食材必须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提供SC认证,如果成交供应商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粮油、副食品、包点等食材给采购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卫生部门鉴定,确定是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注:因厨房工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不洁带病菌或厨师配菜不当导致食物相冲中毒除外)。 (2)采购人不接受转基因食材。主要食材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1)肉类以新鲜肉为主(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动物检验、检疫标准,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 2)蔬菜类和水果类所供物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必须是优质货品,卫生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和水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和水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3)大米质量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油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4)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明确的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有效期、规格型号,产品符合质检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假货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5)副食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3)成交供应商需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从而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 |
| 4 | 产品价格要求 货品价格以《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http://www.maoming.gov.cn/xxgkml/fgj/)价格为基准;如果该食材在官网没有报价的,按交货当天化州农贸市场公告的零售价格为基准单价;如果该食材在化州农贸市场公告没有报价的,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协商询价确定。协商询价的方式为:由采购人及中标人每月5日到市场询价,以三天的零售价平均值作为当月该食材的基准单价。中标人须每天向采购人提供货物食材价目表,作为当月价格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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