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梅江小学、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小学、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小学、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员岗剑父小学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梅江小学等四所学校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QC24311632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梅江小学等四所学校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87.264万元
3、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供餐服务期限 |
1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梅江小学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 494.2 | 2024-2026学年 |
2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小学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 133 | |
3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小学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
4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员岗剑父小学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 260.064 |
详细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持有有效期内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体系证书的有效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有完善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在食品库房、烹饪间、分装间(专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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