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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遴选方案

· 2024-05-15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遴选方案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拟对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进行欢迎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职工食堂,位于遵义市汇川区贵阳路,医院第二住院大楼二楼,其主要功能是为全院职工提供早、中、晚就餐服务,为医院各部门的学术培训等提供用餐服务。职工食堂建筑面积为1335平方米,大厅可一次性接待300余人,包房4间。

二、遴选项目名称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

三、管理方式

职工食堂采取委托经营模式经营方有权自主经营,自主定价,自负盈亏,如有未利用的档口医院有权收回并单独外包。食堂餐饮服务主要负责为医院职工提供早、中、晚就餐服务,为医院各部门的学术培训等提供用餐服务,并承担职工食堂后厨及大厅的服务管理、食材委托、食品加工、食品外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餐具清洗消毒、食堂环境卫生、职工就餐等服务性工作和医院主管部门临时安排的其他服务性工作,早餐、中餐堂食只能服务职工、学生、体检人员,以及经遵医附院相关部门同意的人员,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食堂用餐晚餐可对外经营;可对外提供送餐服务。

四、合同期限

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当包含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内容;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不拖欠员工工资承诺函;

6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信用中国网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六、考核及解除合同条件

1、经营方供应的饭菜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营养。饭菜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如发生安全事故,经营方承担所有责任及产生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经营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医院相关部门有权对经营方的各种违规和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要求受委托方及时整改,如拒不整改或不接受处罚的,医院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提前解除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医院考核小组每月组织全院职工评分,如职工满意度低于75%,经营方须及时整改,连续两月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职工满意度低于75%者,医院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医院政策调整房屋用途改变)等因素,医院提前一个月向经营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予以解除合同。经营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向医院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医院同意后方可解除。

、遴选方式及要求

(一)选方式

1资料审核及现场陈述环节:分值占总分30%,由遵医附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考察遴选工作组评定前三名进入现场考察环节。

2、现场考察环节:分值占总分70%,由遵医附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考察遴选工作组评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各提供一家正在服务的单位供医院现场考察。

考察遴选工作组根据上述两个环节综合考察后确定经营候选报医院同意后签订合同

(二)资料要求

材料提供一式五份,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要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未密封并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材料,不予接收),文件袋上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管理要求

(一)供餐时间

早餐:7:00—9:00

午餐:11:20—13:00

晚餐:18:00—19:30

(二)对象

早餐、中餐堂食只能服务职工、学生、体检人员,以及经遵医附院相关部门同意的人员,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食堂用餐可对外提供送餐服务;晚餐可对外经营。

(三)菜品

每周菜品菜式合理安排,菜品多样化。

(四)供餐方式

堂食、送餐等多种供餐方式。

(五)收费

餐标不固定,自主定价,价格按市场价确定收费标准。

(六)费用

年租金1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经营方入场5日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贰拾万元整),合同期满后收到经营方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试营业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再签订合同,试营业期期间的租金及水电费等据实缴纳。

设施设备损坏维修及更换事宜

(一)职工食堂内所有设施设备维修或更换前需报遵医附院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经营方及时自行维修或更换

(二)职工食堂现有设备、设施可由经营方使用;经营方投入建设的所有固定资产(可移动的餐具耗品类除外),在受委托经营期满后无偿归于甲方所有。

(三)经营方服务期内负责职工食堂所需的房屋装修水电改造设备购置等,整体方案和装修设计提交医院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所有改造和投资完成时,医院相关部门参与审核验收。

(四)经营方每月据实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7楼7-2

联系电话:0851-28608586

箱:709318554@qq.com

人:张老师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可在2024515日至20245月17,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公司全称及联系人手机及邮箱等联系方式,需准备的资料及具体遴选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敬请关注。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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