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wtjypt.com)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252HW248
2.项目名称: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3900元
5.最高限价:903900元
6.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段,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1 |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1 | 台 | |
| 2 | 酸性氧化电位水机 | 1 | 台 | |
| 3 | 纯水机 | 1 | 台 | |
| 4 | 医用干燥柜 | 1 | 台 | |
| 5 | 组合污物清洗槽 | 1 | 台 | |
| 6 | 蛋白残留测试仪 | 1 | 台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提供配套资料。
8. 合同履行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备案凭证和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和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所投产品中包含消毒类设备的,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