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水箱(池)清洗服务项目(三次)组织比选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水箱(池)清洗服务项目(三次)。
2.2采购范围:包含屋顶水池25m³1个、70 m³1个、100 m³1个,地下水池80m³1个、200m³1个、600 m³1个、130m³1个,合计1205 m³。包含一年两次水箱(池)清洗且出具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
▲2.3质量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委托有水质卫生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检测且出具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
▲2.4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45号(昆明市延安医院指定地点)。
▲2.6最高限价:13,358元/年,40,074元/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或承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比选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提供自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可提供②或③。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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