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含山县林头中学拟开展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的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在含山县政务公开网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含山县林头中学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人数:依据每天实际就餐学生数统计
4.资金来源:代收代支
5.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供应商根据自身相关产品分别给出产品的单价,报价不能超过每项控制价。
(1)学生餐每人午餐控制价不超过12元/份(一全荤、一半荤、两素:荤菜4-5元/份,半荤半素4元/份,素菜2-3元/份;菜肴质量要求无汤无汁200克/份,带汁220克/份)。
(2)项目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配送数量及总价为准。
6.食材质量要求。使用安全、健康、营养的新鲜食材,不得使用转基因、合成肉和深加工食品,不得供应预制菜。蔬菜类应是新鲜、时令,经过初加工;鸡、鸭、鱼应是鲜活,不得使用冷冻的肉;鲜肉类须是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鲜肉类。蔬菜等农产品的农残速测抑制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不含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的农副产品。所提供的食材商品,应是不含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的、非转基因的绿色食品。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相关规定要求。
7.供餐环境要求。中标人供餐场所、卫生防疫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卫生和卫生安全标准。操作、配送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体检。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应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备查。每次供餐后,中标人须自行留样。
8.供货地点及时间:含山县林头中学食堂(须按规定的时间送配餐)。送餐服务人员必须与学校管理人员交接后方可离开。
9.合同期限:2025年9月-2026年7月。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有独立的、合格的制餐场所(企业提供场地使用证明);配餐公司具有符合国家标准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项目资格和能力。
3.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供应商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4.供应商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管理认证等体系,包括但不限于ISO认证等。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监控已接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6.供应商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证明(提供参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供应商做出相关承诺)。
9.提供有效的食品农残检测的质量检测报告。
10.同类项目或近两年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为了竞标有意弄虚作假,超范围经营,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
11.食品质量保证方案(包括菜单等)。
12.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13.配送服务方案。
14.需提供报价函,明确报餐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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