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保障食品来源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经我园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议定,对我园食堂大宗食材进行招标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与竞标。
招标详细内容
一、采购单位:
东乌珠穆沁旗第一幼儿园
二、采购项目:
东乌珠穆沁旗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三、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202501
牛羊肉
2.项目编号:202502
蔬菜水果类、鸡蛋
3.项目编号:202503
大米、面粉、食用油类(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杂粮
4.项目编号:202504
牛奶、酸奶(或酸奶制品)
5.项目编号:202505
奶制品(奶豆腐、黄油、奶皮子等)
6.项目编号:202506
糕点类
7.项目编号:202507
鲜(冻)鸡肉类产品
8.项目编号:202508
调料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等)、茶叶。
四、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2.具备基本账户开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有稳定供货能力与良好市场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4.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能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且可追溯来源。
6.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8.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五、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1.食材招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
3.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及原料应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
4.食材供货要保证新鲜、清洁、卫生,每批次食品原料要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
六、具体要求
1.牛羊肉、鸡肉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质品检验合格证。
2.蔬菜: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白面:有国家最新标准检验合格报告。大米具备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
4.非转基因食用油: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检验报告。
5.牛奶: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6.鸡蛋: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7.调味品、豆制品、奶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
8.供货商应具备厢货车供货条件。按照幼儿园要求应保证做到每天定时将所采购食材直接送达食堂验收,不能与其他货物混装。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 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和运输食品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9.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
10.幼儿园与供货商达成协议后,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七、招标说明
1.供货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认真履行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
2.由于食堂食材采购的特殊性,全年物价有变化,幼儿园采用资质合格供货商均入围,采取每两周网上报价,竟价确定当日采购食材供货商。
3.幼儿园建立食材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八、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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