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MLA-F1001
三、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预算总控制价为668105.28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经营范围中需同时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餐饮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的经营项目;2.派驻的物业项目经理必须为人社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证书中级及以上;3.具有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能力,提供最近三年内承接其他物业服务项目出具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和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线下申领,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报名,联系人:胡先生17779028968。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最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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