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补充征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PopupWin=false#/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41304018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补充征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补充征集);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拟征集入围供应商对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提供校外供餐服务(包括:供应学生营养餐、包装、运输、配送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学校和供应商签订的《校外供餐合同》为准。)
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征集,共7家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本次补充征集拟入围家数不多于(8)家,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后续学校成立由学校、家委会成员、家长代表组成的供餐企业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供餐企业距离学校远近、供餐企业供餐能力等因素,在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中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不少于3家供餐企业,作为学校供餐服务的备选企业,并对遴选确定的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最终由遴选小组从遴选确定的备选供餐企业中,投票选定服务学校的最终供餐企业。
本次征集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的有效时间从本次征集中标的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名单在晋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之日起至2027年8月7日止,届满后将重新选择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从本次征集中标的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名单在晋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之日起至2027年8月7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PopupWin=false#/home)
方式: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PopupWin=false#/home)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
入围征集项目(补充征集)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委托,对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补充征集)(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2.1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补充征集);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拟征集入围供应商对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提供校外供餐服务(包括:供应学生营养餐、包装、运输、配送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学校和供应商签订的《校外供餐合同》为准。)
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征集,共7家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本次补充征集拟入围家数不多于(8)家,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后续学校成立由学校、家委会成员、家长代表组成的供餐企业遴选工作小组,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供餐企业距离学校远近、供餐企业供餐能力等因素,在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中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不少于3家供餐企业,作为学校供餐服务的备选企业,并对遴选确定的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最终由遴选小组从遴选确定的备选供餐企业中,投票选定服务学校的最终供餐企业。
本次征集入围供应商作为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的有效时间从本次征集中标的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名单在晋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之日起至2027年8月7日止,届满后将重新选择晋安区中小学准入供餐企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 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2 供应商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①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须一致。
3.1.3 供应商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注:①供应商企业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成立时间以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②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连续三年供应商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附上税务网站发票查验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③发票上应体现餐饮服务或餐费内容,否则不予认定。④每个年份至少附上三张开票日期不在同一月份的发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1.4 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网址:https://cfws.samr.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入围的供应商是否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1.5 供应商应具备餐食加工场地且其中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500平方米。注:①若该场所非供应商自有产权,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若为自有产权,则需提交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②餐食加工场地面积以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上面积为准;证明材料所证明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③供应商应附上场地平面图并标注食品处理区位置和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④不同场地面积不得累加计算。⑤若提供租赁合同进行证明的,还需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租金缴纳凭证扫描件(转账记录或租金收据或租金发票),否则不予认定。
3.1.6 供应商应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注:供应商须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产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产权证需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车辆正面、侧面照片。
3.1.7 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如下:①供应商应承诺其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②供应商应承诺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③供应商应承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公开食品加工、烹任、分餐等关键操作过程,向学校展示,接受社会监督。④供应商应承诺运输车辆装备GPS 定位管理系统。
注:①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③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上述条件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取缔企业入围资格。
3.1.8 供应商应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注:供应商应当提供其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并附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9 供应商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注:供应商应当提供对应制度和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0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的营养师。注:①提供该营养师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提供人社部下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准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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